新沂市第四中学2024秋学生资助工作培训
一、指导思想
在资助工作的整个过程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申请资助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家庭及个人隐私。关注学生心理感受,既要做到 “精准资助”,也要做到“温情资助”。最终评定结果仅在有限范围公示。严防信息泄露对申请学生造成心理伤害。
二、国家及省系统比对出来的八类困难学生,含两类特困生(建档立卡和低保)及六类比较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困境儿童、特困供养、困难职工家庭、低保边缘等),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家庭贫困的材料,提交网上申请即享受资助。
三、除以上八类困难学生外,各年级组申请一般困难资助的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核心材料就是能证明该学生家庭贫困的相关证明。如:
1、父亲、母亲的低收入证明,如工资卡的银行流水。
2、父母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3、父母或者学生本人较严重的疾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病情证明、住院证明。
4、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灾害的事实及图片和文字材料相关证明等;
5、班主任对所有申请一般困难资助的学生要做好家访记录(学校统一制式),同时拍照保存能说明该学生家庭生活困难的照片,准备后期在网上申请时上传。
特别强调: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学生父母单位提供的贫困证明为无效材料。不具备证明效力。
四、年级组及班主任收缴材料清单:
1、所有申请资助学生(含八类困难学生)都要提交能证明家庭关系及银行账号信息:
(1)能证明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只能是农商行)持卡人与受资助学生关系的材料,如户口本复印件。如持卡人非父母本人,父、母亲要写一份情况说明,并声明“情况属实,如出现问题,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字样。家长签字并按指印,存档备查。
(2)农商行卡的正面和反面复印件。在农商行卡复印件下方把持卡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农商银行卡号抄写一遍,以便核对。
(3)所提供的农商行卡的持卡人和卡号必须和网上申请时提交的保持一致。如果不是银行卡,是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折账号也可以。
2、除八类贫困生外,班级一般困难学生申请资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第三款提到的证明材料,申报的学生至少提供5项中的一项。查看原件,并保存复印件,由年级组汇总上交学校资助办公室存档备查。
五、年级组资助工作评审组长及联系人
初一组: 张 莉书记 张幸福组长
初二组: 张小春校长 袁 林主任
初三组: 周瑞奇校长 徐庆生主任
新沂市第四中学资助办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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